定西关于征求《关于改造提升农村土坯房的意见》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提高提升农村房屋质量安全水平,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实际,我局已完成《关于改造提升农村土坯房的意见》的起草,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2月22日至3月7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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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改造提升农村土坯房的意见》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2日
关于改造提升农村土坯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紧盯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消除了危房,群众居住水平明显改善。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之群众建房习惯,农村还有大量的土木结构或夯土结构的土坯房和砖土混杂房屋,这些房屋尽管当前处于安全状态,但其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很容易转化为危房。同时,这些房屋相对建造较早,结构设施不完善,受其建造材料和设计限制,很难改造提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定西的今天,改造这些土坯房,提高群众居住的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改善农村面貌,不仅是广大农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居住安全有保障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快提高提升农村房屋质量安全水平,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改造提升农村土坯房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提高农房建设质量的相关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引领,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以农房建设管理为重点,紧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美乡村建设和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等重大工程,科学有序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提升,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各级政府要把土坯房改造提升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用好各类政策、资金、资源,创新思路和办法,推动农村土坯房改造提升。充分尊重农户权利,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其自主参与土坯房改造提升。
(二)多方支持,共治共建。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整合资源、多方支持,全方位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提升,与农村社会治理相统筹,全方位推进农村安全管理,移风易俗,构建美丽和谐安全的和美乡村。
(三)分类分步,安全适用。坚持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宜拆则拆、宜保则保,通过原址改造、异地新建、拆除、保护等措施,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抗震宜居农房。严格执行农村住宅建设质量标准和抗震性能要求,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和抗震设防能力。
三、改造提升任务
(一)时间安排。2024年改造提升土坯房2万户,“十四五”末完成用于居住土坯房改造提升;拆除长期无人居住土坯房。“十五五”末完成非居住土坯房改造提升;完成有历史文化价值土坯房的保护工作。
(二)改造提升措施。对土坯房改造提升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原则,通过“建、改、拆、保”相结合方式进行改造提升。
1.对属于农户唯一住房的土坯房,要结合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全面拆除重建,重建房屋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建设,做到选址科学、规划合理、结构安全、风貌美观。
2.对宅基地内用于群众生活的附属用房(包括各类偏房、侧房、灶房、储物间等),是土坯房的分类进行改造提升。其中对结构安全,具有使用价值的,按照村庄规划进行改造提升。对房龄老旧、具有一定使用价值,但有安全隐患的,要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对有安全隐患,未利用的房屋,要全面拆除。
3.对“一户多宅”农户的土坯房,已享受易地搬迁和生态避险搬迁等项目资金补助并建成新房,仍未拆除的原有土坯房,要按政策全面拆除复垦;对私自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土坯房要依法拆除;对长期闲置,且房龄老旧、失管缺管、有安全隐患的土坯房要限期拆除或重建,排除安全隐患;对不再使用的原农业生产土坯用房要拆除复垦。还在利用的生产土坯用房,要结合房屋实际情况,结构安全和用途,予以加固提升和改造。农户在城镇购买住房后保留的农村闲置土坯房和长年外出无人管护的土坯房鼓励进行拆除复垦。
4.对具有传统历史文化价值,特别是房龄在100年以上的土坯房和已被列入传统村落区域的土坯房,要逐户确认,制定保护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加强日常管护。
(三)整合政策支持。
农村土坯房改造提升坚持市级牵头,县区负总责,乡村组织落实,群众自主实施。要结合农村人口流动和乡村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先抓好人口集聚区,由近及远,稳步推进整体改造提升。县区政府要多渠道统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对农村土坯房改造提升分类予以支持和补助。要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依法依规解决存量土坯房改造提升问题。要立足“五支持六结合”,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类要素,依法稳妥推进,调动群众改造提升土坯房,改善生活习惯,提升生活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县区要依托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民政、残联等部门救助和扶持资金,县区财政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土坯房改造提升予以最大限度的资金支持和补助。要结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对居住在生态敏感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群众进行搬迁改造。要结合农村土地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村土地治理,整村、整社进行土坯房的拆除和重建。要结合农村产业提升,对改造生产、仓储、农产品加工用土坯房的,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中,优先予以产业扶持或奖励;对社会资本参与收购或通过联营、入股、流转等方式,改造提升农村土坯房用于乡村旅游和合作社建设的要优先支持。要结合农村社会治理,全面排查农村人口居住情况和存量土坯房安全监管情况,对长期无人居住管理,具有一定隐患,对周边群众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土坯房及享受了国家政策、应拆未拆的闲置土坯房和违法建设的土坯房要依法强制予以拆除。要结合社会帮扶、结对关爱和万企兴万村动员和组织联系帮扶村的单位协调资金,帮助困难群众改造提升土坯房;“一对一”结对关爱对象仍居住土坯房的,关爱人员要把土坯房改造提升作为重点任务,帮助关爱对象改造提升;通过村企结对共建活动,帮扶企业要帮助改造提升联系村的土坯房。要结合和美乡村建设,科学规划,改造提升农村土坯用房;要引导群众积极移风易俗,树立崇善向美的生产生活习惯,推动住新拆旧、改善传统习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造提升土坯房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保证群众安居乐业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同时也是建设美丽定西、和美乡村的重要内容。市上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分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土坯房改造提升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土坯房改造提升的统筹调度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长期住人土坯房改造提升专责组、“一户多宅”及占用耕地违法建房整治专责组、宅基地复垦专责组、土坯房保护利用专责组、无人居住危旧土坯房整治专责组、生产用土坯房改造提升专责组6个工作专责组,分别由分管副市长任专责组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改造提升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靠实责任,推动落实。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要全面排查土坯房现状,具体分布、入住使用情况、房屋结构及质量情况,建立土坯房台账。结合土坯房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先居住、后闲置;先生活、后生产;先集中、后分散;先川区、后山区,科学有序确定改造提升措施和路径。分类施策,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补助支持,并明确改造责任专班和技术指导专班,在此基础上制定各县区土坯房改造提升方案。各县区、各专责组于2024年3月中旬前完成方案的制定,并报送市土坯房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质量监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的监管责任,加强农村土坯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加强本县区业务人员和乡镇、村组业务干部及农房建筑工匠的业务技术培训,全面推广使用《甘肃省农房建设暨农村建筑工匠系列丛书》、《甘肃省新型宜居农房建设图集》,切实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和建筑工匠技能水平。拆除重建的房屋要严格按照农房抗震改造要求设计改造,完善房屋基本使用功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农村土坯房改造竣工验收办法,土坯房改造提升完工后一个月之内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凡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经复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土坯房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专责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县区、部门、乡镇思想认识统一、方案制定、责任落实、资金筹措和工作推进情况。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调度一次,每季度督查一轮,并通报存在的问题。要加大考核力度,把土坯房改造提升作为党政履责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赋分权责,以考促治。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专责组、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新型媒体、公示栏、宣传栏等各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坯房改造范围、补助标准、程序等政策。大力宣传农村土地管理、乡村振兴、安全管理、产业提升和社会治理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积极建新拆旧,拆除闲置土坯用房。大力宣传和美乡村建设思路举措,乡村建设规划和乡村振兴美好愿景,引导外出人员返回家乡,筹措资金改造提升土坯房,参与建设和美乡村。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共建共享举措,特别是农村治理、农村建设和土坯房改造提升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乡村人才,本土企业家,帮扶单位,联系企业积极投身农村土坯房改造事业,形成全社会参与农村土坯房改造提升的良好格局。各县区、各乡镇要全面组织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工作,引导农户深入了解土坯房改造提升、抗震安全和防灾减灾相关常识,提升农村群众居住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农户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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