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征求(送审稿)意见的函》的函
清远市水利局、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标准>(送审稿)意见的函》及其附件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意见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科)。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标准》(送审稿)意见的函
2.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标准(送审稿)
3.广东省《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标准》(送审稿)意见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徐晓晴,联系电话:0763-3376010)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标准》(送审稿)意见的函.pdf
3.广东省《装配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标准》(送审稿)意见表.doc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2020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