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示范文本》 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非住宅类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11-06 16:40:45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原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拟定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非住宅类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为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反馈相关意见、建议至电子邮箱fdcscglzx@tj.gov.cn。
附件:1.《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2.《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非住宅类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附件: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tzgg/202411/t20241105_677109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