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襄阳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市城区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为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不断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按照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一业一查”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襄质强食药安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
二、检查对象及比例
市城区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抽取,抽查比例提升至60%。
三、检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市住新局从襄阳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及行业专家库中抽取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每年开展一次检查。
四、检查事项
1.市城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含生产工艺合规性、产能利用率、原材料质量管控等);
2.企业检验室情况(含设备配备完整性、检验人员资质、日常检测流程规范性等);
3.企业产品合格证、标识、检验报告、认定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公示情况。
五、相关要求
1.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各企业出具书面反馈意见,明确问题清单及15个工作日的整改期限,企业整改完成后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
2.检查工作结束后,市住建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情况汇总,通过局官方网站及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在开展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提前1个工作日与被检查单位对接确认检查时间;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严格遵守廉政规定。被检查单位应当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如实提供情况,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检查过程需全程做好文字、影像记录,确保可追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12月2日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wjtz/202512/t20251202_391918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