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2025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2025-12-03 09:48:2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22〕73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初审推荐、受理审查及网上公示,确定“宣城市天都小学”和“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国土空间大数据中心)”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准予标识。
特此公告。
附 件:2025年度第四批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025年12月1日
原文地址:https://dohurd.ah.gov.cn/wjgk/tzgg/580691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