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文件|关于做好宜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及“三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地应当根据疫情程度,结合当地复工复产的实际,由建设单位申请,并经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在强化现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标评标工作。
二、近阶段主要保证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开标评标。在全省统一的新点系统未开放不见面开标方式之前,为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不安排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的项目。
三、各地要针对招标项目情况,加强现场管控,严格落实健康信息登记备案。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开评标活动,由建设单位按各地交易中心的要求做好报备等手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主要抽取专家库中的本地专家。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j.yichun.gov.cn/ycszjw/gcztb/202002/06477d615f964f2d81a7ffdc5e2f8b5a.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