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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用梧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并应用于梧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通知

2025-12-02 12:34:51

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梧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2025年12月1日正式启用“梧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请各相关施工、监理企业及时登陆并自行录入良好行为。信用评价结果自2025年12月8日起实时应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

根据《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及《梧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梧建〔2025〕79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招标人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应按以下设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一)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二)综合评估法

1.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2.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下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联系人:何鑫、黄昭凯,联系电话:0774-3886535,邮箱:gck3886535@163.com。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ywxx/wjzl/t262140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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