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监理制度改革推进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2025-11-28 08:03:31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监理制度改革推进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全面推进,确保改革事项取得实效。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请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监理费专户推进情况经本单位领导同意盖章后报送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有新申请的改革试点事项,填报表格同步报送,待审核同意后20日内再报送实施方案。
联系人:孙希伟,电话:7979061;李维秋,电话:7979115,
附件:1.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监理制度改革推进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pdf
2.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docx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5/11/12/art_32695_103153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