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马鞍山市市区刚性和改善型住房交易购房补贴政策申报受理期限的公告
2025-11-27 14:01:54
根据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马住建〔2022〕123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本市市区(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1%的购房补贴。请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025年11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zjj.mas.gov.cn/xxfb/tzgg/20062880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