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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5-11-13 17:00:06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相关规定,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对象为全市建筑业企业随机抽取,本次共核查8家企业(详见附件)。核查期间如企业将资质再分立到外市企业,或者企业变更注册地到外市,核实后如实登记,转送相应住建部门处理。

二、核查主要内容

主要核查企业的资产、主要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下同)、技术装备、场所等是否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三、被核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企业主要人员相关材料;

(三)企业资产证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四)企业技术装备和厂房相关材料(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要求)。

四、核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25年11月14日前,被核查企业应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文件,逐项自查,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二)动态核查阶段:

2025年11月14日前,被核查企业应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逾期未完成提交资料的视为核查“不合格”,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我局将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核查等形式进行动态核查。对核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五、核查要求

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做好企业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附件: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相关附件:

附件: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docx

 

原文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980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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