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历史资源线索的通告
洪住建文〔2025〕219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为摸清各类保护对象资源底数,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历史资源线索,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二、征集对象
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收藏有涉及本市相关资料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范围
以市域、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历史上都城、府城、州城、县城所在的老城区、老镇区为重点,以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租界、工矿等区域为补充。征集重点关注城市中以下范围和内容: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商埠、码头等区域。重点征集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江西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老商埠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江西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征集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充分体现江西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反映民族文化融合发展且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纳入征集范围。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随手拍摄域内能够体现南昌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古建筑、古桥、古井、古树,有着明显时代特征的厂房、公园、家属区等素材,照片、视频均可。
(二)家中珍藏的老照片、史料、文献,或发表、刊发的文章。
(三)对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亲历者或家属进行走访,征得同意后留下的口述材料。
(四)已公布挂牌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除外。
五、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掘南昌市历史文化资源,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参与,资料内容包括线索简介(包括:名称、年代、历史沿革、历史价值、详细地址等)、相关照片、影像视频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在电子邮件名称或信封上请注明“南昌市城市历史文化资源”。
联系人:刘文娟,联系电话:0791-86719299(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电子邮箱:NCLSWHMC@163.com;
通讯地址: 南昌市香江路199号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历史文化名城科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6日
原文地址:http://zjj.nc.gov.cn/nczfbzglj/fgxw/202511/9b432261ae6445e38eaf3a9c04ade36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