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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1-05 09:28:00

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建筑业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藏建办〔2025〕167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藏建办〔2024〕94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建设工程系列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二、申报范围

在全市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等工作,符合建设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藏建办〔2025〕167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藏建办〔2024〕94号)文件明确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三、申报专业类型

建设工程系列设置施工类、勘察设计类、管理服务类三个专业类别。

施工类专业包括:房屋建筑、给排水、电气及智能化、建筑装修装饰、市政道路与桥隧、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消防工程、暖通空调、机械设备安装、燃气工程等。

勘察设计类专业包括:建筑学、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智能化、建筑装修装饰、市政道路与桥隧、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消防工程、暖通空调、燃气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城乡规划等。

管理服务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建筑工程信息化、科技管理等。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职称评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下申报由申报职称人员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彩色PDF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拷贝〕)报送至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市住建局309室。

线下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申报。

线上申报材料按要求上传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网络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221.13.83.35:8001/ggfwpt/xz/home)(建议使用IE、谷歌、360浏览器),线上申报后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不符合的可以退回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复审。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11月21日(工作日期间)。其中线下申报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期间),线上申报时间为11月14日至11月21日下午17:00截止。线下审核通过后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上)上传相关申报资料,申报截止时间10月21日下午17:00前必须上传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下列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中推荐人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

3.委托评审函;

4.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单位推荐意见及公示结果(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情况、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等);

5.有效期内的职称政治考试合格成绩或政治免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年度考核表(申报初级职称的提供聘任现职以来近1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聘任现职以来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初级职称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近4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

8.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或劳动合同(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代表论文、专著相关页,论文检索证明材料,科研课题(项目)任务书、验收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1.有关职(执)业资格证书

12.破格申报相关材料(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13.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报人员1寸蓝底照片2张;

14.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意见(详见附件4),审核意见内容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1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按照客观、齐全、真实、准确的要求,及时向本单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材料须按目录(详见附件9)顺序和要求进行排序归类。

2.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应按照程序对申报人员的各类表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申报材料必须完备、真实、规范。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须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林芝市住建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期限要求。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市交警支队旁)

联系电话:0894-5825394

附件:

1.《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3.《委托评审函》

4.关于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

7.《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

8.《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

9.申报资料目录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模板)

 

原文地址:http://www.zjj.linzhi.gov.cn/zjj/c106430/202510/25b4a5ecebb54eafbd7ed3e576bcd5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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