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志强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一、二期项目住房资格的公示
2025年10月,叶志强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一、二期项目剩余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城区住保中心二审,我办复核,该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5年 11月6日下午 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叶志强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一、二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叶志强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一、二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 序号 | 申购的项目名称 | 保障类型 | 申请关系 | 婚姻 状况 | 姓名 | 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家庭住房情况 | 可享受面积(㎡) | 备注 |
| 1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一、二期项目 | 在本市市城区城镇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申请人 | 离异 | 叶志强 | 39268 | 贺州市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 70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612187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