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高诚信意识,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管理部门积极动员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参加,同时按下列要求,做好信用评价工作:
1.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采集的企业优良、不良信息需及时报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由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录入。
2.企业完成信用信息填报或更新后,请及时与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联系进行信息审核。
3.评价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与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造价指导科联系,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滨, 联系电话:0538-5331291, 电子邮箱:tadezzh@163.com。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的通知.pdf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5/9/18/art_45135_10311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