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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10-11 08:28:03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告》(川建通告〔2025〕79号)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按不低于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总数2%的比例,随机抽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对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的行政检查

1.是否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是否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3.是否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的行为;

4.是否有泄露客户或相关当事人技术和商务秘密的行为;

5.是否转包承接、承包转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是否按要求完成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

7.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对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教育材料进行检查。

(三)对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的行政检查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

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实施了二级复(审)核;

3.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

4.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执业质量情况;

5.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是否有回访记录,是否总结咨询业务的优缺点并提出解决措施与方法。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5年9月30日——10月15日)

接受检查的企业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市场行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等进行自查自纠,并准备以下材料备查。

1.书面自查报告;

2.填报《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详见附件2)。

(二)检查阶段(2025年10月16日——10月30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作安排,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企业接受检查时间,按照检查内容现场进行检查,并从《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中选取由不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的3个项目(),对照《市场行为检查表》《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检查表》《执业质量检查表》(详见附件3),按要求进行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5年10月31日——11月20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成果进行复查,于11月20日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检查总结及汇总表。(详见附件4)

四、结果应用

对发现造价咨询企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限期整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狠抓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按照本通知开展检查,按时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

(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入企开展现场检查时,要严格执行“扫码入企”等相关要求。

(三)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廉政工作纪律。

联系电话:厅标准定额处 028-85565105

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028-83314911

028-83375597

附件:1.抽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2. 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检查表

4.市(州)报送检查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5/10/9/9facf09387a74b89bab4a5758707e3d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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