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建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建村函〔2025〕34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5〕32号),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65万元(不含省直管县,其中已提前下达49.45万元,本次下达17.2万元),各直管县329.3万元(其中已提前下达286.9万元,本次下达42.4万元),共395.95万元。为了加强该项资金管理和保证我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根据省规定的补助标准,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每户补助总金额(含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各级补助资金)不低于以下标准:改造方式为新建房屋、置换既有安全房屋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低于3.4万元/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不低于4万元/户;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不低于2万元/户。对于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分别给每户提高0.5万元的补助额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合理提高补助标准。对于建筑结构破损或存在严重问题,安全隐患较大无修缮加固价值的危房,原则上应采取拆除重建、选址新建或置换既有安全房屋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不宜采取修缮加固方式进行改造。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要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努力做到政策托底。
二、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量及工作要求
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包括以下6类2024年-2025年动态监测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一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二是农村低保户(含单列低保人),三是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含支出型困难家庭,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五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六是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简称其他脱贫户)等。我市(含省直管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50户(根据动态监测管理的原则,由年初计划的229户调整为250户),清城区、清新区的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由市财政部门下达至清城区、清新区财政部门;省直管县的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的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由省财政部门下达至县级财政部门;资金分配情况见《清远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附件1)。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清远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附件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附件3,粤建村函〔2025〕349号)要求按时限完成约束性任务。
附件:1.清远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
2.清远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
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5.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植启营,联系电话:0763-3396331)
附件1.清远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xlsx
附件2.清远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xlsx
附件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5.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zip
原文地址:https://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206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