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建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延长《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施行有效期的通知筑建通〔2025〕117号
2025-09-23 08:48:27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
印发延长《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建通〔2024〕171号)文件,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0月17日。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建通〔2024〕171号)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贵阳市商务局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阳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fdzdgknr_5618858/lzyj_5618859/bmwj_5618861/202509/t20250919_88635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