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普法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普法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加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普法工作力度,促进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市住房城乡建委决定开展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普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住建 与法同行
二、活动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企事业单位、院校、媒体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或个人均可报送。
四、组织单位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办,市公租房管理局法规处负责具体实施。
五、征集内容及形式
(一)作品内容
聚焦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审查与验收、排水、轨道控保区、公租房管理等行业领域,可以结合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通过现场影像讲述、场景重现、动画模拟、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制作视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起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为视频形式,包括微电影、短视频、微动漫、纪录片、宣传片等。其中,微电影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其他形式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系列作品不超过5集/部,系列作品按名称计1件。视频输出格式为MP4格式,帧速率为24帧/秒,分辨率为1080P及以上(画面像素尺寸不低于1920 x 1080 ),声画同步、清晰,配字幕,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
(三)具体要求
1.作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作品中引用和阐释法律要准确、严谨、规范,提倡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2.作品须为本人或本单位原创首发,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等,片尾字幕须以文字标注其来源。
3.报送作品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并由作品报送者或报送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4.参评作品正片中不得标注参评人姓名、参评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六、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组织评委组,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作品进行评审。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0元;对获奖作品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作品征集评选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把征集评选过程变成普法和广泛参与法治建设过程,发挥好法治文化作品在普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增强活动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增加负担。
(二)视频可以通过刻录光盘、U盘等方式报送至市公租房管理局法规处,并附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将作品上传网络云盘(分享时限不少于1年),将网盘链接地址、提取码与报名表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百万;联系电话:63672077。
邮箱:1594126465@qq.com
附件: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普法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509/t20250916_15013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