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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

2025-09-10 08:59:2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保障招标代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交易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信用管理

1.强化信息登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应自行在江西省住建云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录入信息包含企业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注册资金、营业场所等。招标代理机构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2.实施动态管理。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注册地在本辖区的招标代理机构登记信息的复核及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报送。对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实时评价,登记弄虚作假、行政处罚、违法犯罪等信息,及时通过信用管理平台对外公布。

二、强化从业管理

3.签订代理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有关代理项目、内容、质量以及代理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代理活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应在委托合同和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列明,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对招标代理活动全过程负责。

4.加强人员管理。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除因离职、重大疾病等客观条件不能履职外,原则上不能变更。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

5.规范履约行为。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后不得转让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所代理项目的特点,制定代理项目的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项目的开、评标活动。

6.规范代理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若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1)未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开展代理业务的或以出借、挂靠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承揽招标代理业务。

2)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3)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4)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

5)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6)与招标人、投标人等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7)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影响开标、评标工作,或导致异议、投诉、重新招标评标;

8)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9)违规向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索要除合同中约定代理费用之外的任何其它不合理费用;

10)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7.资料归档备案。招标代理活动结束后,及时向招标人提交全套招标档案资料,不得篡改、损毁、伪造或擅自销毁;配合招标人按期完成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工作。招标人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保存档案资料的,应当在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档案管理的范围、期限和费用。

三、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8.优选代理机构。招标人可充分运用信用管理平台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业绩、专业能力、人员配备等因素,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对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招标代理费用,应当集体决策。

9.加强过程管理。招标人应督促代理机构依法履行代理合同委托内容,核实委托合同中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确因解除劳动合同或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招标代理机构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替换具备同等专业水平的本机构工作人员。加强对项目招标全过程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合法、有序。

四、强化监督检查

10.强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力度,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归集相关处罚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11.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的受理及处理实施意见》,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招投标投诉举报,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市场秩序。

上级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jj.zgsr.gov.cn/zjj/qtygwj/202509/1040595cee6441e6962c5c2e40252a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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