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集中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立以来,在推动我市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力量,提升专家库管理使用效率,近期拟开展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科研、管理等有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熟悉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或行业研究成果,并在建设系统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3.取得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含副高)且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国家已经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一般还须取得所从事专业的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公务员除外)。
4.对创新技术领域(低空经济、信息化、数字化、光伏和绿色建筑方面)的专家,除提供专家基础信息资料外还须补充提供专业业绩证明资料(证明资料有单位盖章),该类创新学科及专业领域的专家其职业资格放宽至工程师。
5.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6.专家需征得在职单位同意或珠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推荐(以下简称协会)。如受邀参加有关评审或调研等工作,因个人原因连续两次不能参加,即取消其专家资格。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已在库专家需重新提交《珠海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入库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主要对单位信息、个人信息等进行更新。如不重新提交申请表,默认退出专家库。后期如需入库则需重新申请。
如果仅单位信息、个人联络方式等有变更,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推荐或协会推荐的申请表。如职称、注册、学历等个人信息有更新,需同步提供新的证件扫描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9月25日
(二)申报材料
1.《珠海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人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仅需提供由在职单位或协会盖章后PDF扫描件和申请表word版本。原件请自行保存备查。
(三)申报邮箱
Zhgkx2259384@163.com
(四)其他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珠海市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违反规定者将移出库,每3年复核续聘。
3.申报材料仅用于资格审核,严格保密。
附件:珠海市勘察设计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
原文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830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