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5年衡水市燃气经营企业主体 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衡水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批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2025年衡水市燃气经营企业主体部门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刘子凡 联系电话:299548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凤丽 联系电话:2365589
2025年衡水市燃气经营企业主体
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由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燃气经营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范围为全市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
三、抽查内容
住建、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确定的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抽查检查事项如下:
(一)住建部门抽查事项
燃气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督部门抽查事项
1、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使用单位)
2、登记事项
3、公示信息检查
4、价格行为检查
四、组织实施
此次抽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起并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执法人员由各相关部门在本系统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五、检查步骤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对确定的检查事项,组织人员一次性完成实地检查。
(二)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地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六、检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移交当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二)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监管不得力、工作弄虚作假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认真做好检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组织现场检查等工作,按时限要求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次联合抽查,进一步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纪律。在抽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工作中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活动,不得索取、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要做到公平、公正执法。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http://xxgk.hengshui.gov.cn/eportal/ui?pageId=2312805&articleKey=3127538&columnId=79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