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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住建局局近期将对200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预交的道路挖掘修复费进行清理公 告

2025-08-25 11:14:18

公 告

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道路挖掘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将对200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预交的道路挖掘修复费进行清理。请需要办理道路挖掘修复费结算的单位或个人务必于2020年10月31日前到我局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办理地点:柳州市八一路77号市住建局五楼计财科)。逾期后,我局将按规定把预交的道路挖掘修复费结转上缴国库。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2820563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日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wgk/fdzdgknr/czxx/qtczxx/t20200917_20539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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