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0号《关于对全市政府性拆迁遗留问题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陈素芳委员、民进市委、民建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全市政府性拆迁遗留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政府性拆迁遗留问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资金池”,将空置房源、闲置地块收益用于政府性拆迁遗留问题处置,处置完成后形成新的资产资源进入资金池,拓宽“资金输血”渠道,激活“资金造血”功能,吸纳社会咨询机构深度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形成“资金、资产、资源”的良性转换,推动盘活政府性拆迁沉淀资产资源。继续通过“分批分期”方式兑付资金,有序化解资金兑付难问题。
为解决资金保障难题,市工作专班除抢抓国家和省的重大政策机遇积极申请专项债外,一方面通过压减存量安置房项目建设规模(只解决合法合规的安置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使用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清退违规安置群众、清理安置房补差款、寻求市场主体合作、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等多种方式,推动存量安置房项目去“问题化”;正在指导钟山区探索建立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化解“资金池”,将富余房源、零星地块等处置形成的资金,专项用于货币补偿款支付和推动存量安置房建设工作,推动形成滚动效应,实现资源、资产、资金的良性转换。
二、关于由市级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牵头,根据市委、市政府“三要”(人要进房、证要办、过渡费要断)工作目标,积极协同办理政府拆迁遗留问题涉及的有关规划、土地等手续问题,用活用好“府院联动”“市区联动”“政银企联动”措施,推动项目相关手续完善问题。
完善项目建设手续是存量安置房项目建设交付的一大难题。经排查,六盘水市35个安置房项目中,有19个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善,占比为54.3%,难以为安置群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群众反映非常强烈。针对安置项目存在的土地未取得、未批先建、超容超密建设等问题,市工作专班通过深化“证缴分离”“管办并举”“容缺验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主动接受行政处罚,完善安置项目各项手续,打通已建成并入住的安置房办证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安置群众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让他们吃下“定心丸”,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关于为化解安置房存量问题,可试行“全市范围内异地选房”,由业主根据个人居住需求,在全市4个区(市、特区)自愿选房,补齐差价。既满足了安置户的居住意愿,又减少了安置房存量,推进了房地产市场“控增量减存量”目标的实现问题。
经了解,我市各地拆迁安置政策不一,存量安置房建设交付是依据拆迁协议约定履行安置义务,只能用于安置拆迁协议指定的拆迁对象,满足全市范围内异地选房条件需变更拆迁协议、将安置房变更为商品房且只能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这将会进一步增加地方安置周期和财务成本。
今年3月以来,因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变更,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暂缓推进,受债务压力、房地产市场下行、土地资源匹配开发困难等因素影响,各县区在推行征地拆迁房票安置上积极性不高。下步工作中,我市将制定《六盘水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工作方案》,作为房产超市的配套政策文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安置需求,拓展安置渠道,着力解决安置还房突出问题,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有序推行房票安置。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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