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公告(2025)年法08号
2025-08-12 09:11:5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依据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作废。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送达遂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给予办理。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结束日期 | 公告年份 | 公告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证号 | 面积 | 备注 |
2025/8/7 | 2025/8/27 | 2025 | 6 | 朱顺智 | 遂昌县妙高街道理想路56号理想湾3幢1单元1201室 | 浙(2022)遂昌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78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16.31㎡、建筑面积118.25㎡ | 依据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浙1123执432号办理遗失公告 |
原文地址: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5/8/7/art_1229425524_5563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