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建局关于2025年8月第二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8月7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1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8月8日至8月12日)。
一、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变更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变更运输工具数量及标识号
(三)基本情况: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0MABX6UD12C,经营场所地址为安居区东西干道(渝川“碧云兰溪”22号楼113铺),停车场地址为安居区凤凰街道梧桐路盛安停车场,申请运输车辆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AJH175、川J6529J、川J67733,荷载总能力为37.16吨。
(四)审查意见: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核准证号:川J00字2025乙20号),本次申请变更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由原来1辆增加至3辆,新增加车辆车牌号为:川AJH175、川J6529J。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资料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变更申请事项,其余事项保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川J00字2025乙20号)载明内容不变。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编号编码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建城建函〔2024〕2875号),许可证编号变更为“川J00字第2025乙20号(变A)”。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xinwen/show/5328fabe1542feccca89833cd184eea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