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变更法人的公示
2025-08-04 19:42:02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我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2025年第一批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新疆联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反映。
公示期满后,我厅对无异议的企业予以发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日至8月11日
联系电话:0991-282702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13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日
附件: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508/872efc653fe2402a9d8c1a7347229a2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