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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住建局关于报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通知

2025-08-04 19:31:58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22日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广东省建设工程造管理规定》(2014年10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公布,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修订)及2025年度湛江市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以及“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指标(2025)”编制、“四价报送”等工作。

为做好有关工作,请各在湛执业的造价咨询企业于8月9日前将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完成的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至我局造价中心(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83号二楼业务窗口;电话:0759~3588322)。请以光盘形式报送资料,包括: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汇总表(Excel格式详见附件)、成果文件编制说明、计价软件版(结算附施工合同计价约定条款及签证等电子版)等。在此期间未有造价成果文件的企业亦须向我局造价中心来函说明情况。

若发现逾期未报送或瞒报、漏报的企业,我局将按《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湛部规2022-8)“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记分标准表”第1119项进行处理。

附件: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汇总表(Excel格式)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sxxw/zwgk/tzgg/content/post_2075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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