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东营市2025年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
东建字〔2025〕50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公布2025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通知》(鲁建住字〔2025〕2号),结合前期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申报情况,现将2025年东营市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计划任务予以公布,请认真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
一、计划任务
2025年,全市计划城中村改造开工744套,通过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45套(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10户/人(含公租房租赁补贴164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46人)。分县区情况如下:
东营区:城中村改造开工744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户/人(含公租房租赁补贴3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20人);
河口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2户/人(含公租房租赁补贴80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2人);
垦利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5户/人(含公租房租赁补贴15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10人);
广饶县: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0户;
利津县: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0户;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45套(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户/人(含公租房租赁补贴10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10人);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户/人(含公租房租赁补贴16户、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4人)。
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公租房信息化管理,优化受理审核机制,强化退出管理机制,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公租房“轮候”机制,加快公租房流转,降低公租房空置率。优化住房租赁补贴受理审核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保障需求。
(二)规范数据统计,加强信息公开。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填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指标含义、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和报送流程,及时填报有关数据,确保系统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按期交付。对在建棚改项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推进责任,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项目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建设。对存在问题隐患的项目,实施动态监测,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做到“精准分析、精准调度、精准管控”,全面推进安置住房的交付和入住,让更多居民早日住进新房。
附件:1.2025年东营市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计划汇总表
2.东营市202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清单
3.东营市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清单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营市财政局
2025年 7月 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5/7/28/art_37157_10316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