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彩虹路高架桥隔音设施安装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咸阳市彩虹路高架桥隔音设施安装工程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1〕15号)、《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咸办发〔2021〕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现将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咸阳市彩虹一路,人民西路至玉泉西路高架桥,主要为既有高架桥加装声屏障工程及桥梁健康信息化监测系统。声屏障工程单侧设置长度547.3m,总长度1094.6m。采用折臂式3米高声屏障,屏体采用金属复合吸声板、亚克力通透板,热轧H型钢立柱间距为2m;H型钢立柱、螺栓设计使用寿命为50年,吸声材料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15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本项目总投资668.5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本项目工期为3个月,即从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中路8号咸阳市房产大厦
联系方式:029-33573052
电子邮箱:xyszjjgov@163.com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的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性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提出完善项目的意见或建议,评估主体将认真听取公共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至2025年7月29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示。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anyang.gov.cn/xw/tzgg/202507/t20250716_1990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