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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标后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5-07-04 11:08:32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加强我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检查各区住建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成效,打击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坚决打击标后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厉惩处欠薪问题,遏制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的发生,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招标投标市场与建筑业市场高度融合,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标后检查的通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要求,2025年上半年,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部分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在中标后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履约评价的情况;工程发承包、分包行为;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上半年,我局抽查了全市各区共12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涉及36个责任主体。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区住建部门能够较好履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基本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招标投标法定程序依法发包工程,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单位基本能够依法实施分包,落实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内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参建单位已完成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大部分监理单位能够履行投标承诺,践守合同约定,并及时办理管理人员变更手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现场实名制管理设备及信息系统虽然能够正常运行,但管理不够严谨、不够规范。个别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及时录入实名制系统或到岗率不足,履职不到位;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出入场信息不一致(如存在只有入场记录,无出场纪录现象);部分项目未将技术工人的技能证书上传至实名制系统;个别项目技术工人纸质考勤记录(或工资发放表)与实名制系统的考勤记录不匹配。例如:绿岛湖湾区智造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两区整体提升”项目、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北园)邻里中心项目(一期)。

(二)个别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架构人员与合同配备的人员不符,且未履行有效变更手续;个别项目工程款支付进度滞后或支付凭证不完善,存在工程款拖欠风险;个别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不到位,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表不规范,存在工资拖欠风险隐患。例如:龙江里海学校扩建工程(一期)、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新院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公租房项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总院建设项目、顺德德胜商务区祥和路以东德胜中路以北地块项目一期。

(三)部分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个别项目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重要岗位人到位履职情况不理想,存在未实际到岗履职或到岗短暂停留后打卡离开或未到岗履职违规打卡现象,同时存在多次缺席监理例会的情况;对施工单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督不力,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旁站监理不到位,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彻底,监理日志、存在问题通知单等资料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例如: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公租房项目、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两区整体提升”项目、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

(四)项目现场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不完善。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未能对本项目所有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工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支付凭证等建筑市场材料归类存档,且在现场检查时存在未能及时提供的情况。例如:龙江里海学校扩建工程(一期)、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公租房项目、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两区整体提升”项目。

(五)大部分项目的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信息不完整。缺少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信息,且未对人员考勤情况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张贴。

三、处理意见及有关要求

(一)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市场行为问题,检查组已当场反馈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向各区住建部门发出了《房屋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检查整改处理告知书》(共12份),要求各区住建部门督促项目相关参建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佛建〔2024〕103号)当场实施诚信扣分(共6宗,共扣47分)。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已督促各责任主体要举一反三,限期积极落实整改,彻底消除问题隐患。

(二)各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要求,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住建领域建筑工程在建项目的建筑市场行为检查,要密切关注工程发承包、欠薪治理、拖欠账款化解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警示通报、提高检查频次等差异化监管手段,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时全面整改。

(三)各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强对工程现场实名制管理设备的巡检力度,尤其是对项目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实名制管理设备及系统运行不正常、管理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完善。

(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查实的线索,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住建领域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查办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开展检查整治,以检促改抓落实。按照省住建厅的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推动各级住建部门日常巡查规范化和重点检查常态化,并创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方式,以检促改抓落实,以改促进提质量,加强在建项目建筑市场的监管,有效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二)强化参建单位履责,规范建筑市场行为。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参建各方的管理协调;施工单位要确保项目管理人员稳定、到岗履职,强化质量安全管控,规范分包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理单位要配足合格监理人员,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敢抓敢管;设计单位要规范设计变更程序等。

(三)强化违法惩戒力度,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建设单位应履行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行为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通过用工实名制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大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深入检查中标单位履行投标承诺情况,将履约情况记入信用管理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进一步增加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增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四)以案示警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区住建部门要按照“查办一起、曝光一个”原则,以多种形式宣传开展住建领域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实现查处一批、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形成有力震慑,共同维护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thd/ssjgk/content/post_6631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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