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阳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 网签备案功能”上线及原系统下线 相关工作的通知(筑建通〔2025〕109号)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
“贵阳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 网签备案功能”
上线及原系统下线相关工作的通知
筑建通〔2025〕109号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交易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目标,我局已完成“贵阳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签备案功能”整合优化工作,并计划上线运行。为确保新老系统平稳过渡,保障全市网签备案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上线安排
贵阳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签备案功能分为两个批次停服进行数据迁移:第一批次(南明区、观山湖区、云岩区、高新区)停服时间为2025年7月1日19:00—7月2日11:00,7月2日11点正式启用融合网签备案系统;第二批次(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双龙区、经开区、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停服时间为2025年7月7日19:00—7月8日11:00,7月8日11点正式启用融合网签备案系统。停服期间请尽量避免在该时段签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新系统沿用原企业认证账号(如有调整将单独通知),请提前测试登录权限。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操作,确保熟悉电子签章应用、合同条款录入等流程。严禁引导购房人线下签订非示范文本合同或收取合同约定外费用。主动向购房人宣传新系统便捷性(如手机端签约、电子章效力等)。协助购房人完成身份核验、电子签章授权等操作。如遇系统故障,请按照贵阳市融合系统上线整体推进方案(附件2)中融合系统上线应急方案联系技术部门,严禁私自线下办理业务。
根据国家、省市预售资金相关规定,购房人缴交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坚决杜绝任何形式临时挪用、不用于工程建设情况的发生,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附件: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fdzdgknr_5618858/lzyj_5618859/bmwj_5618861/202506/t20250630_88210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