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建厅关于撤回河北集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冀建撤字〔2025〕7号)
2025-06-27 08:35:56
河北集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厅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你公司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注册人员不足,不符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规定的资质标准,并且未在本厅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本厅依法作出《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5﹞9号)后,你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签收,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撤回你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因资质撤回产生的一切风险、法律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11-8780527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gggs/101750643348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