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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工程系列建设工程和建筑材料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6-17 21:45:43

市直有关委、办、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建人函〔2025〕173号)、《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5〕39号)要求,现将2025年全市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中、初级和建筑材料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在包头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建设工程和建筑材料专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8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材料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51号)相关要求;需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应当符合当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评审机构

包头市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中、初级和工程系列建筑材料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单位同一年度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多头申报。

(二)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核把关。

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评委会办事机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时限为3个工作日,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各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论文期刊、专利等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即可带回。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通过网上查验方式提供相关材料。

四、线上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二)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五、申报时间

2025年全市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中、初级和建筑材料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需于6月2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线下提交材料工作从2025年6月25日开始至2025年7月4日截止,各单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2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市住建局5楼)。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要求准备材料,不得随意减少报送材料或改变顺序。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并将附件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

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直接报送至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报送: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或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园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报送职称材料的同时,报送《包头市2025年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见附件4),电子版需excel文本格式。

六、落实失信惩戒机制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员所提供的申报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凡出现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失信行为的,相关行为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情节严重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建议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本通知未做明确说明的,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依据执行。

联系人:张晓羽 联系电话:0472-5220619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2025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在编)

3.2025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非在编)

4.包头市2025年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

5.包头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

下载专区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

附件 2.2025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单位在编).xls

附件3.2025年职称申报人数统计表(事业单位非在编).xls

附件 4.包头市2025年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附件5.包头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xls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http://zfhcxjsj.baotou.gov.cn/tzgg/2511903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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