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关于开展自治州2025年公租房“小切口”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的使用管理,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于2025年6月至8月底,开展全州公租房“小切口”专项整治工作。请广大群众对公租房管理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提供问题线索。
一、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城市建成区内公租房申请、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内容。主要包括:违规分配审核、违规租住转租转借、违规使用改变用途、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四个方面15类问题。
㈠违规分配审核方面
1.依申请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当地轮候期内未能得到保障;
2.未严格把关公租房审核流程,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3.违规审核办理公租房业务、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分配房源;
4.未在规定期限内受理、审核保障对象房源申请,将符合条件保障对象拒之门外。
㈡违规租住转租转借方面
5.申请人隐瞒收入、住房等条件,或采取贿赂等手段申请取得公租房房源;
6.保障对象租住期间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公租房管理机构在租赁到期后未及时审核;
7.在公租房选房环节未进行公开公示、未提前发布选房流程及条件;
8.保障对象承租期间,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
9.面向用工单位配租的公租房,未履行整租手续,未缴纳租金,或用工单位将公租房变相用作职工福利住房。
㈢违规使用改变用途方面
10.公租房管理机构违规将闲置公租房用作商业、办公等用途;
11.保障对象承租期间违规拆改公租房主体结构或用作商业、办公等其他用途;
12.保障对象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
㈣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方面
13.投入使用的公租房,未通过产权办理或“公租房资产卡片”登记等方式明确公租房资产;
14.对群众举报反映违规享受公租房线索举报等,未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
15.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及时解决。
二、违规处理
㈠对经核查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坚决予以清退,对拒不服从清退的依法依规移交司法处理,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㈡在公租房准入过程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住房保障的;在公租房分配中,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的,经核实后将依纪依法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
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09—2319325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09—2277466
阿拉山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09—7720059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09—7639166
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09—8221171
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审核人:周桂姣
原文地址:http://www.xjboz.gov.cn/info/1347/1613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