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住建局 关于责令内蒙古智慧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业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告
内蒙古智慧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文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鼎筑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洪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内蒙古智慧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经核查,有4家建筑业企业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公告如下: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需缴纳社保。
(三)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四)限期改正时间自《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二、整改材料
(一)整改报告;
(二)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报送资料
我局已向4家建筑业企业下达《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本次资质动态核查中限期整改的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整改材料。如未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提交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视为资质整改结果不通过,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506/t20250612_1900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