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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通告 2025年6月3日

2025-06-09 09:06:21

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我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惠阳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住宅小区,包括:

(一)新建交付使用项目(建设单位选聘物业企业);

(二)业主大会成立后重新选聘物业企业的项目;

(三)通过协议选聘或临时托管方式承接的项目。

二、办理方式和备案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需在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https://113.96.111.148:8086/dist/index.html#/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首页--办事指南--智慧物业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企业注册),完成项目基础信息填报后,在智慧物业平台发起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并上传文件,最后将盖章的纸质备案材料(对应线上材料一式一份)送至惠阳区物业管理所(地址:惠阳区秋长街道迎宾路49号)。

相关纸质备案材料(需加盖公章)包括:

(一)物业服务合同;

(二)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示、业主大会电子投票表决数据公示);

(三)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示照片(张贴在小区公告栏)。

若对备案流程存在疑问,可随时联系惠阳区物业管理所获取指导与支持。咨询电话:0752-3362096,办公地址:惠阳区秋长街道迎宾路49号。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依法履行备案义务,共同维护我区物业管理秩序。

特此通告。

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原文地址:http://zjj.huizhou.gov.cn/zwgk/xqdt/content/post_5536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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