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尚未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三级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2025-06-06 11:08:34
为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治理主体责任,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现将我省未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三级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于全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收官战的通知》,切实履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职责。各城市黑臭水体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附件:尚未完成治理城市黑臭水体三级责任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xxgk/gsgg/content/post_4719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