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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5-08-20 09:11:27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广有示范作用、有潜力的城市建设治理创新案例技术应用,支持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建筑业,实现技术应用集成创新和全链条产业升级,推动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开展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未来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好小区、好城区”建设相关要求和“未来公园、未来园区、未来城市中央活力区”等三大建设领域开展案例征集。

(二)未来城市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典型案例。围绕城市和县城(城关镇)居住社区开展案例征集。

(三)未来城市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对象聚焦现代化人民城市“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大目标,在未来住宅、未来公建、未来公园、未来园区、未来基础设施、未来村镇等未来城市建设领域已有相对成熟的应用实证。具体技术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绿色低碳技术、数智技术、生态韧性技术、“好房子”关键技术等。

二、申报条件

(一)未来城市建设典型案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案例须充分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在推进落实建设工作中,社会反响较好,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案例在城市建设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实践探索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地方特色。

3.所在地区近年来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二)未来城市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典型案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案例须充分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在推进落实未来城市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工作中,社会反响较好,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案例在城市建设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实践探索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地方特色。

3.所在地区近年来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三)未来城市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案例要突出行业特点,服务“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需求,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智能化水平,对行业和企业技术创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有明显支撑作用,具有较强借鉴意义或推广价值。

2.技术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技术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产品、技术及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专利、商标、物权等方面纠纷。

4.技术申报主体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征集要求

(一)材料填报(2025年8月18日-9月15日)。申报主体要按照有关申报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4),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照片、视频、规划图纸、获奖证书、营业执照、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书等),统一上报至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评审考察(2025年9月16日-10月31日)。我厅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地上报案例进行初步审查,结合地方实际,选拔出入围案例,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确定省级未来城市建设和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清单。

(三)结果公示(2025年11月)。典型案例清单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广东省2025年度未来城市建设典型案例、未来城市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典型案例和未来城市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

四、支持措施

(一)对入选的典型案例,我厅将采取汇编成册和网站公示等形式在全省进行宣传,并通过广东省未来城市发展促进会平台,向未来城市试点地区和各地进行推广,寻找技术应用场景和产业发展机会。

(二)对入选的典型案例项目,支持其结合实际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等。

(三)对入选典型案例的主创人员及相关专业负责人,优先推荐纳入我省未来城市专家库。

特此通知。

附件:1.未来城市建设典型案例指标评价体系参考

2.未来城市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典型案例指标评价体系参考

3.未来城市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指标评价体系参考

4.广东省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

5.未来城市建设及新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4759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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