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退还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
2025-05-29 18:42:40
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22〕5号)的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和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在建工程工资保证金工作已交由人社部门负责。
经我办清理,2022年4月前在我办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部分项目已完工并办理了质量监督报告,已具备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完工条件(项目名单见附件),请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尽快持相关手续到我办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办理地址:区住房城乡建委5号楼406室,联系人:郭**,联系电话:023-72379366
附件:已完工未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名单
涪陵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www.fl.gov.cn/bm/zfcxjw/zwgk_46324/fdzdgknr_46326/lzyj_46327/qtgw_46329/202505/t20250528_14665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