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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联动机制的通知

2025-05-28 09:54:07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建设咨询行业协会,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建立云浮市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整治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流程,推动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联动监管内容

(一)信息共享机制。

信用信息互通: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将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文件编制人每月信用评价结果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评价结果通过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发布平台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一致性和及时性。

(二)日常监管协同。

1.联合检查: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部署,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每半年联合开展一次招标项目专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开评标程序规范性等,落实检查结果公开责任。

2.信用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文件编制人信用信息归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文件编制人的书面通报,同步抄送同级住建部门作为加扣信用分凭证,住建部门按照《云浮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文件编制人进行信用评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同时依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加强监管,对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分低于90分(不包含本数)的招标代理机构,水务部门可邀请发改、住建、交通等单位会商后再对其招标文件审查备案。

3.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文件编制人信用评价结果进行依法公开,各行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文件编制人时可将评价结果作为参考;对评分高的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可减少抽查频次。

4.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建设咨询行业协会创新行业信用评价方式,通过服务质量抽查、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等形成辅助评价结果,每季度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

(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整治。

1.对存在招标文件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泄露保密信息等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可采取联合约谈或责令整改、暂停交易活动、立案查处等措施,并将处理结果抄报同级住建部门。

2.对涉及行政处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与交易中心同步公开处理结果。

(四)行业自律与协作。

1.定期培训与指导:建设咨询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每年度不少于2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培训费用。

2.辅助监督检查:建设咨询行业协会应主动配合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交易中心按要求配合提供项目信息和专业技术支持,协助核查招标文件合规性、评标程序规范性等问题。

3.争议条款论证:对招标活动过程中存在的歧义条款或市场主体提出的争议内容,建设咨询行业协会应邀请与本项目无利益关系等不应回避的专家进行论证,形成书面意见给招标人,论证过程不得收取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主动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登记企业和人员信息,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招标人应督促所管辖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文件编制人登记企业信息并参加信用评价。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应参照本机制,建立属地联动监管机制,形成“一盘棋”监管格局。

(三)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通过市、县(区)级相关部门监督电话、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渠道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设咨询行业协会应严格履行行业自律职责,规范培训、论证等工作流程,主动接受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不得借培训、论证等名义向企业摊派费用或变相牟利。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云浮市水务局 云浮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局体改财金信用建设科,联系电话:0766-810302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766-8838773;

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联系电话:0766-8926092;

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联系电话:0766-8982010;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6-8331860。

 

原文地址:https://www.yunfu.gov.cn/zjj/gsgg/tzgg/content/post_1920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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