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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住建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5-05-27 09:35:11

市政府:

根据《延安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4项具体事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扬尘管控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延安市住建领域蓝天保卫战2024年工作方案》《延安市2024年建筑工地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就建筑工地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严格日常监管。落实网格化监管和“红黄绿”牌管理机制,全年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3次,专项督导检查1次,结合日常检查,累计检查建筑工地1068个(次),发现问题36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全年累计向城管执法部门移交6个项目的11个扬尘污染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设点宣传、进工地等方式,开展扬尘治理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及从业人员知晓率和参与度。举办全市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300余人参会,16.5万人次在线收看。四是做好问题整改。牵头抓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问题整改,先后开展了专项检查两次,累计出动100余人次,检查在建项目51个,发现问题4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4个县区已经建立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管平台,其余县区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完成了13个县(市、区)《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开展了四轮次795个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持续抓好12个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5.5%。

三、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

2024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强制性规范。建立“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围绕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备案四个关键环节,建立绿色建筑建设开工、在建、验收、备案项目四个清单,做到项目底数清、建设责任明、实施情况准、监督责任实。2024新建项目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93.3%。

四、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颁布《延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延安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项目规划、审批、建设、监管全过程管控机制,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共谋划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项目128个,项目总投资119.08亿元(海绵投资31.76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46个,在建49个,开工率74.2%,完工率35.9%。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扬尘治理、农村垃圾收运、节能绿色建筑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持续抓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zjj.yanan.gov.cn/xwzx/tzgg/1926835908730978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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