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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完善中山市2025年度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的通知

2025-05-22 19:50:2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充实完善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进行征集完善,公开征集并动态更新装配式建筑专家。现有的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将在2025年7月18日停止使用,2025年7月21日正式启用选聘完成后的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省从事装配式建筑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构件生产、造价、检测、科研、规划、咨询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信誉,无违法违规记录;

2.熟悉国内外装配式建筑发展方向、政策动态、标准规范、技术应用和相关理论研究,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3.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等),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满3年;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截至2025年7月21日),健康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工作;两院院士、全国勘察设计大师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可不受年龄限制;

5. 对于参与过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重大课题研究、标准规范编制的或具有装配式建筑相关发明专利的工程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

6. 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价工作。

(二)限制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入库或需主动退出:

1.存在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 与评价对象存在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联(如近亲属任职、持股、项目合作等),未主动声明的;

3. 近三年内因评价行为不规范、不公正被投诉并经核查属实的;

4. 因超龄、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

5. 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况。

三、专家管理

(一)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协助并积极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咨询、评审、会议交流、调研指导等工作。

(二)专家库实行专家考核机制。专家库成员应自觉主动学习掌握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自觉主动接受安排的业务培训,自觉遵守相关专家管理制度,接受关于专家的有关培训考核,未通过考核的暂停资格。

(三)专家库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对超龄专家实行分批清退,对存在评价瑕疵、信用不良等情形的专家实施限制参与、暂停资格或移出专家库等措施。

(四)入库专家参与我局组织开展的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应服从我局的管理,严守评价纪律,签署廉洁承诺书,主动回避利益冲突事项,对弄虚作假或隐瞒利益冲突的专家,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入库资格。

(五)专家库专家聘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如有取消聘任资格情况的,则从解聘其专家资格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专家申请。

四、申报程序

(一)原已入库的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需重新提交材料参与审核,未申报者视为自动退出。

(二)广东省及各地级市住建部门公布的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并经核实后优先纳入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

(三)我局组织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技术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

(四)所有入库专家名单将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与实际不符的取消专家资格;

(二)请各单位专家如实填报《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附彩色近照一张;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业绩材料证明等(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本人签名,供原件核验)。

(四)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廉洁承诺书、无利益冲突承诺书。

六、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一)专家入库申请材料受理工作委托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

(二)专家入库遵循个人自愿、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经本人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于2025年6月13日前提交至市土木建筑学会。

(三)材料提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受理地点:市土木建筑学会(地址:东区竹苑市场五楼505B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秦紫珊,0760-88309968,邮箱:zstmjzxh@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

2.廉洁承诺书

3.无利益冲突承诺书

4.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装配式建筑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项目合同、论文等)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

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免冠

照片

粘贴处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常住地

身份证号

在岗情况

□在岗 □退休(返聘)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所在部门及职务

职称

申报专业

及类别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技术职称

专业

取得时间

执业资格

专业

取得时间

第一学历及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第一学历及毕业院校

最高学历及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及毕业院校

获得荣誉

工作经历

专业特长、代表性业绩(重点介绍与装配式建筑项目、科研和标准编制有关内容)

如不够填写,可另外附页

所获奖项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附件2:

廉洁承诺书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为维护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本人自愿担任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廉洁自律要求

1、严守职业操守

在参与评审、咨询、验收等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坚持客观、独立、公正原则,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2、拒绝利益输送

不索取或接受参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宴请、旅游安排等不正当利益;不利用专家身份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3、回避利益冲突

若与参评项目存在以下关联,立即主动声明并回避:

(1)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与项目参与单位(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等)存在任职、持股、兼职或顾问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在参评单位任职、持股或存在业务合作关系;

(2)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情形。

4、保守工作秘密

不泄露评审内容、过程信息及未公开的评审结论,不擅自对外发表与评审相关的言论。

二、违规责任

1、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以下处理:

(1)立即终止专家资格,移出专家库;

(2)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

(3)涉及违法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因本人行为导致评审结果失实或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监督与生效

1、本承诺书接受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社会公众监督;

2、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

3、本人信息或关联关系变更时,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更新承诺。

承诺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无利益冲突承诺书(模板)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为保障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本人自愿申请加入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评价专家库,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利益冲突定义

本承诺书所述“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与项目参与单位(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等)存在任职、持股、兼职或顾问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

2、本人近3年内与参评项目单位存在业务合作、技术咨询、材料供应等关联关系;

3、本人所在单位与参评项目单位存在竞争、合作或其他可能影响评价公正性的关系;

4、其他可能对评价结果产生不当影响的情形。

二、承诺事项

1、主动披露义务

在申请入库及后续履职过程中,若存在或新增上述利益冲突情形,本人应立即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报告,并主动申请回避相关评价工作。

2、回避义务

在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评审、咨询等活动时,如涉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冲突的项目,本人承诺全程回避,且不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价过程或结果。

3、诚信保证

本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无隐瞒、伪造或虚假陈述。若因未如实披露利益冲突导致评价结果失实,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三、违约责任

如违反本承诺书内容,本人同意接受以下处理:

1、立即终止专家资格,移出专家库;

2、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3、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附则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

本人信息或利益关联发生变更时,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更新后的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原文地址:http://jsj.zs.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2515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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