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建局关于广东金诚德建设有限公司的《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广东金诚德建设有限公司:
今年以来,我局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单位不符合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要求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你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2月6日依法作出《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拟撤回你单位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并予以注销。
因按照你单位预留的联系地址,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我局于2025年2月11日和2025年5月12日,分别通过短信和电话告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主要内容,现依法在我局官方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305室)领取《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的权利。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796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