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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的通知

2025-05-14 17:55:51

各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行政审批局:

为满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工作需要,充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资源,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公共资源交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和条件

本次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活动,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二)熟悉所评专业技术要求及行业发展现状,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建设工程(建筑经济)类相应高级职称(附件4);

(三)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四)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6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六)适应电子评标评审需要,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包括信息填报、信息审核、培训考试。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省专家库(http://ggzyjy.shandong.gov.cn/szjk/)网站和省专家库管理系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按照各阶段规定时间,完成申请提交、信息维护并提交、培训考试等。各阶段规定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关权限。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5月30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此时间内登陆省专家库网站进行注册,提交申请(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申请)。

(二)信息填报

申请人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根据本人实际选择1-3个相应评标专业,如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各项信息和上传下列材料(上传材料应为png、jpg格式清晰扫描件或图片,请勿上传PDF格式,上传文件最大不超过5M),并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1.个人申报信息表、近期红底证件照;

2.所在工作单位或退休前原工作单位的推荐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提供可核验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养老保险为准),社保证明材料指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由现用人单位缴纳可经核验的养老保险信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明需体现原工作单位名称等信息‌;

5.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职称等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等;

6.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平台网站完整截图(包括网站名称、个人信息、执业注册信息、截图时间等);

7.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各项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上传材料应为png、jpg格式清晰扫描件,请勿上传PDF格式,上传文件最大不超过5M,扫描件上的文字应当确保内容完整、可准确识别。

2.申请人应结合从业经历、职称专业或注册执业资格专业,选择相对应的评标专业(最多可选3个评标专业),选到最末一级。执业资格未经注册,执业资格所列专业不能作为选择评标专业的依据。无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不可选择造价类评标专业。

3.工作单位名称与本人社保缴纳单位(退休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由本人签字、社保缴纳单位(退休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需说明代缴原因及劳动关系。若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需提供其派遣资质证明、三方合同、劳务合同清晰扫描件。

4.具体操作可参阅网站“通知公告/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操作指南”。

三、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分为市级审核和省级审核。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相应操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无需进行相应操作。

(一)市级审核。按照属地原则,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6月11日前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信息填报不规范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修正;审核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申报信息需要补充、修正的,申请人应于6月13日前按审核意见,补充材料、修正信息并提交;未按时按要求补充材料、修正信息并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市级审核阶段,专家补充材料、修正信息审核工作于6月17日前全部结束。

(二)省级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对通过市级审核的申请人专业信息和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信息需要补充、修正的,应于6月30日前注明原因予以退回修正;申请人应于7月2日前按审核意见,补充材料、修正信息并提交,未按时按要求补充材料、修正信息并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培训和考试

培训考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0日。通过信息审核的申请人在此期间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根据提示进入培训考试系统,进行在线培训(自学)、在线考试。正式考试机会只有一次,考试应达到合格线。考试合格后成为省专家库房建市政工程评标专家,专家资格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各相关部门(单位)、申请人及时关注省专家库管理系统信息和省专家库网站通知公告,做好征集有关工作。

(二)审核人员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要求,对专家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三)申请人请认真阅读征集通知要求,征集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参阅省专家库网站“服务中心”栏目中“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和相关操作指南”、常见问题等。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0531-5178320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0531-51765156;专家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78862、51778861;培训考试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2620116。

附件1.个人申报信息表.doc

附件2.单位推荐书.doc

附件3.不可申请省专家库专家的情形.doc

附件4.建设工程(建筑经济)职称从事专业申报范围.doc

附件5.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咨询电话.doc

 

原文地址:http://js.binzhou.gov.cn/art/2025/5/14/art_120640_10317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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