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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建局关于株洲市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开放预约申请的公告

2025-05-14 17:06:49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 号)要求,我市已完成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阶段性开发。现启动市城区(不含渌口区,下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预约申请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营,实施封闭管理,面向市城区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发展需要的引进人才和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医生、民(辅)警等公职人员。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和回购管理政策。新增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禁止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取得市城区户籍3年以上;取得市城区户籍不满3年的,须在市城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6个月以上;

(二)申请人年满22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家庭申请之日起前2年出售、赠与、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

(四)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在市城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五)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政策;已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六)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七)申请家庭成员应当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家庭共同申请人。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以及高级技师不受本条第(一)款、第(六)款限制。

三、申请方式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预约申请登记,实行常态化线上申请。有意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网站或扫描二维码申请(附后),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后续,申请端将纳入省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整合后将统一在湘易办APP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当前处于开放预约申请建立轮候库阶段,我局将按照“以需定购”、“以需定建”的原则,视申请、轮候情况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规模、地址、面积、套型等,待房源具备销售条件后再行公布。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政策调整情况,以本市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50513/i2362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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