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影诉天津自贸试验区安禾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507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2025-05-14 08:51:47
关于高影诉天津自贸试验区安禾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507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天津自贸试验区安禾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高影诉你单位要求劳动报酬、赔偿金、确认劳动关系、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507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6月27日下午13时30分在第一仲裁庭(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3室,联系电话:022-2489239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www.tjftz.gov.cn/contents/6021/373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