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宪琳诉中铁飞豹快线(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453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2025-05-11 15:16:20
关于曾宪琳诉中铁飞豹快线(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453号)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中铁飞豹快线(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曾宪琳诉你单位要求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福利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保劳人仲案字[2025]第0453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第一仲裁庭(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3室,联系电话:022-2489239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www.tjftz.gov.cn/contents/6021/373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