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住建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2024-11-14 16:24:15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请提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函》精神,结合实际工作,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阳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推荐)〉、〈阳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推荐)〉的通知》(阳建建发〔2022〕17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jj.yq.gov.cn/zwgk/gsgg/202411/t20241112_19778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