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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住建字〔2025〕67号关于印发《九江市住建局2025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4-30 11:01:57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九江市住建局2025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参照执行。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住建局2025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系列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根据《九江市提升企业感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政公用服务、建筑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让企业切身感受到九江住建营商环境跟过去比就是不一样,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住建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市级方案各项任务。对照《九江市提升企业感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任务分工中涉及我局的11项任务,结合工作职能,细化任务分工,主动对接牵头单位,把握任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改革举措,务求工作实效。(责任领导:郝能能。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科及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单位)

(二)跨部门主动协调,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工作部署,对接省住建厅2025年“建设项目开工”高效办成一件事,主动会商市行政审批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动办等相关部门,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事项联合办理,通过“一次申请、数据共享、并联审批”实现项目落地开工再提速。(责任领导:郝能能。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科、科技消防科,市质安站)

(三)制定惠企政策“住建套餐”。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个性化定制住建领域惠企套餐,内容涵盖项目开工、施工、验收(含消防验收、档案验收、质量验收监督),以及住房保障、公积金办理、供水供气报装、招投标监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涉及住建领域的相关政策。精准把握企业需求,分批次开展上门送政策、讲政策、办业务。惠企套餐政策为企业全面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绿色通道。(责任领导:郝能能。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科、科技消防科、城建科、建管科、住房保障科;市住保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质安站、市城发中心、市项目中心、市名城中心、深燃公司)

(四)图审提前介入,提高办理效率。对“三大攻坚行动”项目,建设单位提前依法依规聘请图审单位,设计阶段图审单位提前介入,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设计过程,避免项目出现过度设计,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图审效率,逐步实现首次图审通过率达100%目标。(责任领导:叶青。责任单位:局科技消防科、市消防技术中心)

(五)公布涉企执法处罚程序。公布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对线索移交、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的责任主体、认定标准、流程时限、决策程序等,确保涉企执法公开公正透明。(责任领导:叶青。责任单位:法规科、建管科、科技消防科、房管科、物管科,市住保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质安站、市项目中心、市消防中心、市城发中心)

(六)巩固市级经验,县级进行推广。总结提炼本级供水报装、供气报装相关做法,各县市区通过对标实现县级供水、供气部门在报装环节、时限、流程全面改革,为项目落地和企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责任领导:郝能能。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科、城建科,市城发中心)

(七)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制定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EPC管理办法和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发布代理机构违规典型案例评析汇编,重点提示围标串标、信息泄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要点和处置方法;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活动信用评价优良。(责任领导:叶青。责任单位:市项目中心)

(八)深入整改营商环境问题。政务服务科、信访办、办公室以及市项目中心要对市营商办交办函、12345市民热线、信访、民生通道、问政江西等相关渠道收集的营商环境投诉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定期出具分析报告并针对短板弱项工作提出优化提升意见建议。对于投诉件,各相关科室、单位在接单后要积极主动联系投诉人,了解分析投诉内容。投诉内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明确整改举措、整改时限,逐一完成销号,确保每个投诉内容处理结果都达到满意。市级领导调研收集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整改工作另行调度。(责任领导:郝能能。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科、信访办、办公室、市项目中心以及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九)统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房产测绘和规划测绘标准。深入研究房产测量规范与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九江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试行)》,统一容积率计算、共有面积分摊、特殊空间认定等规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建筑部位不计入房产测绘面积也不计入容积率,切实降低企业测绘成本和建设成本,提振房地产企业信心。(责任领导:郝能能。责任单位:房管科、市住保中心)

(十)支持物业行业企业规范管理。研究出台《九江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通过信用评价方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做大做强,鼓励支持优质服务企业成为行业引领、标杆,带动行业良性竞争和高水平发展。(责任领导:王帮志。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以局党委书记周小琳、局长刘胜为总召集人,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郝能能为召集人,其他局领导对各自牵头任务负责。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政务服务科,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和调度要求认真谋划落实举措、细化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强化靠前服务。各责任科室(单位)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深入项目建设一线、企业生产经营现场,了解企业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发扬 “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的精神,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做到 “企呼我应”。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三)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局营商办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要求,定期对各责任科室(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科室(单位)形成专报呈送协调机制会议研究处理。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对于谋划不力、敷衍了事、推进缓慢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四)强化宣传报道。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争取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

附件:

九江市住建局2025年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举措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具体进展

1

1

1

1

1

落实市级方案任务

落实市级方案任务

落实市级方案任务

落实市级方案任务

落实市级方案任务

(1)全面推行设立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严格履行企业“安静生产期”期间入企检查事前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每月1日至20 日不得入企开展行政检查。设立涉企行政检查监测点,将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内容。(责任单位: 市司法局,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叶青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房管科

物管科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项目中心

市消防中心

市城发中心

(2) 实行“扫码”入企检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入企检查前必须进行“扫码”登记,未登记的不得入企检查,严禁逐利检查、任性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叶青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房管科

物管科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项目中心

市消防中心

市城发中心

(3)扩大非现场检查范围。大力推广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对通过非现场方式能达目的且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得入企现场检查。(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

叶青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房管科

物管科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项目中心

市消防中心

市城发中心

(4)推进“阳光执法检查”。合理统筹市县行政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建立诚信企业“无事不扰”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只做触发式检查。(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叶青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房管科

物管科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项目中心

市消防中心

市城发中心

(5)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机制。作出的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等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按程序进行备案审查。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高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叶青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房管科

物管科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项目中心

市消防中心

市城发中心

(6)全面落实柔性执法。明确各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清单内事项全面实行柔性执法。细化不予处罚标准和减轻处罚情形,减少查封、扣押等涉企行政强制措施。建立商协会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对话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各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叶青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房管科

物管科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项目中心

市消防中心

市城发中心

(7) 开展重点领域合规指导。在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纳税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涉企执法领域,推行全过程合规指导,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类案再发。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相关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叶青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房管科

物管科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项目中心

市消防中心

市城发中心

(8)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推动施工许可“云踏勘”全覆盖,实现消防审验智能化、数字化审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更多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企业之家”,提供政策、项目、商事、人才、“保函替代”等增值化服务。深化跨地区政务服务合作,拓宽“跨省通办”范围。推广“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直相关单位)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科技消防科

市质安站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9)全面兑现惠企政策。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建立惠政策充分听取企业和商协会意见工作机制。依托“赣企通”“浔i企”平台推动存量政策全量归集上线、新出台政策即时发布,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惠企政策主管部门)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城建科

科技消防科

建管科

房管科

市公积金中心

(10) 严厉查处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下达、摊派各类“创收”指标,坚决纠治乱罚款、乱收费、乱扣押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行为,坚决整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商事纠纷、违法“查扣冻”、涉企“挂案”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直相关涉企执法监管部门)

叶青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房管科

物管科

市质安站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项目中心

市消防中心

市城发中心

市名城中心

(11) 严厉打击涉审中介违规行为。全面清理涉企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凡未纳入市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依法查处指定机构、贩卖信息、非法造假、强制服务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市项目中心

市城发中心

市质安站

2

跨部门主动协调,高效办成一件事

出台“建设项目开工”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完成联合办理,实现项目落地开工再提速。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科技消防科

市质安站

3

制定惠企政策“住建套餐”

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个性化定制住建领域惠企套餐,内容涵盖项目开工、施工、验收(含消防验收、档案验收、质量验收监督),以及住房保障、公积金办理、供水供气报装、招投标监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涉及住建领域的相关政策。精准把握企业需求,分批次开展上门送政策、讲政策、办业务。惠企套餐政策为企业全面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绿色通道。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科技消防科

城建科

建管科

住房保障科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城发中心

市项目中心

市名城中心

深燃公司

4

图审提前介入,提高办理效率

对“三大攻坚行动”项目,建设单位提前依法依规聘请图审单位,设计阶段图审单位提前介入,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设计过程,避免项目出现过度设计,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图审效率,逐步实现首次图审通过率达100%目标。

叶青

科技消防科

5

公开涉企处罚程序、标准等

公布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对线索移交、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的责任主体、认定标准、流程时限、决策程序等,确保涉企执法公开公正透明。

叶青

法规科

建管科

科技消防科

房管科

物管科

市住保中心

市公积金中心

市质安站

市项目中心

市消防中心

市城发中心

市名城中心

6

总结市级经验,县级进行推广

将市本级水气“一站式”报装试点经验总结提炼,在各县市区全面铺开,通过对标市本级水气等部门相关做法,实现县级供水供气部门在报装环节、时限、流程全面改革,为项目落地和企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城建科

市城发中心

7

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

制定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EPC管理办法和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发布代理机构违规典型案例评析汇编,重点提示围标串标、信息泄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要点和处置方法;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活动信用评价优良。

叶青

市项目中心

8

营商环境问题深入整改

对市营商办交办函、12345市民热线、信访、民生通道、问政江西等相关渠道收集的营商环境投诉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定期出具分析报告并针对短板弱项工作提出优化提升意见建议。对于投诉件,各相关科室、单位在接单后要积极主动联系投诉人,了解分析投诉内容。投诉内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明确整改举措、整改时限,逐一完成销号,确保每个投诉内容处理结果都达到满意。市级领导调研收集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整改工作另行调度。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信访办

办公室

市项目中心

机关各科室

局属各单位

9

统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房产测绘和规划测绘标准

深入研究房产测量规范与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九江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试行)》,统一容积率计算、共有面积分摊、特殊空间认定等规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建筑部位不计入房产测绘面积也不计入容积率,切实降低企业测绘成本和建设成本,提振房地产企业信心。

郝能能

房管科

市住保中心

10

支持物业行业企业规范管理

研究出台《九江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通过信用评价方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做大做强,鼓励支持优质服务业成为行业引领、标杆,带动行业良性竞争和高水平发展。

王帮志

物业监管科

11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以局党委书记周小琳、局长刘胜为总召集人,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郝能能为召集人,其他局领导对各自牵头任务负责。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政务服务科,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和调度要求认真谋划落实举措、细化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机关各科室

局属各单位

12

强化靠前服务

各责任科室(单位)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深入项目建设一线、企业生产经营现场,了解企业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的精神,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做到 “企呼我应”。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机关各科室

局属各单位

13

强化跟踪问效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局营商办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要求,定期对各责任科室(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科室(单位)形成专报呈送协调机制会议研究。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对于谋划不力、敷衍了事、推进缓慢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各局属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局办公室

局机关纪委

机关各科室

局属各单位

14

强化宣传报道

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积极报送市级、省级、国家级主要报纸、媒体进行登载,争取获得各级主要领导批示以及典型案例推广。

郝能能

政务服务科

机关各科室

局属各单位

 

原文地址:http://zjj.jiujiang.gov.cn/zwgk_208/jc/sjwj/202504/t20250416_6895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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