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住建局关于启用蚌埠市住建局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专用章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决定启用“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专用章”使用范围
(一)质量监督相关文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情况实施监督抽查抽测形成的文书。
(二)安全监督相关文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监测等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等情况实施监督抽查抽测形成的文书。
(三)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文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市场准入、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劳务用工、施工管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状况等情况实施监督抽查抽测形成的文书。
二、“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专用章”法律效力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专用章”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中与“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专用章”管理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专用章”由市建管处严格遵循公章管理规定进行使用管理。
四、本通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启用的印章(样式)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启用的印章(样式)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专用章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市场监督专用章的通告.pdf
原文地址:https://zjj.bengbu.gov.cn/xwdt/tzggao/140897358.html